近日,總局留言板上看到網友提了個有關換熱器(管束)設計使用年限的問題。
問:某臺固定管板換熱器圖紙上給出的“設計使用年限”為“15年(管束5年)”,并且“注冊登記表”和“全面檢驗報告”中的“設計使用年限”也是15年,那么這臺換熱器的“設計使用年限”是15年還是5年?
答:設計圖紙上已經明確設計使用年限。
這位網友的潛臺詞應該是:如果固定管板換熱器的管束三五年就用廢了,那這臺換熱器還能剩下啥?管束壞了,那這臺換熱器不也差不多就廢了么?那寫這個“15年”有啥用?這位網友比較含蓄,沒把他真正想問的直接說出來,所以那應該也不是他想要的答案。
如果固定管板換熱器管束材質對于介質是不耐蝕的,而換熱管通常又不會刻意留出腐蝕裕量,所以圖紙上載明的管束設計使用年限會明顯短于殼體。有的單位寫“固定管板換熱器設計使用年限x年(管束設計使用年限y年)”,有的單位干脆就寫“固定管板換熱器設計使用年限x年(管束除外)”。
當然,如果固定管板換熱器管束材質對于介質是耐蝕的,那么管束設計使用年限還要不要取得比殼體短,這個就要另說了。事實上,液體介質的流動狀態對于腐蝕是有影響的,同樣的材料、同樣的介質,殼體和管子的耐蝕能力也可能是會有差異的。
規范要求圖紙上寫明固定管板換熱器設計使用年限的目的在于提醒用戶,當壓力容器使用超過規定的設計使用年限時應對設備進行安全評估,若評估認為固定管板換熱器可以繼續使用,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進行監控、縮短檢驗周期等)。
但固定管板換熱器設計使用年限并不等同于實際使用年限。壓力容器實際可用年限,受設備的使用情況、自身狀態及維保管理情況的影響。
在論壇上翻了一些帖子,也請教了老同志,了解到:同樣是碳鋼(或低合金鋼)制,有的換熱器管束就能和殼體一樣用個十多年不壞,有的就三五年,這要具體地看它是什么介質,也要看操作和管理的水平。更換的話,單獨換管束而管箱利用舊的有之,整臺換掉的也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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