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標準都有“人員可觸及”的描述,與保護人身安全緊密相關。下面列舉幾例,分別從防止觸電和避免高溫灼傷兩方面提出要求。
◆《建筑環境通用規范》GB55016-2021
3.1.4 對人員可觸及的光環境設施,當表面溫度高于70℃時,應采取隔離保護措施。
◆《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163-2008
3.3.4 燈具及安裝固定件應具有防止脫落或傾倒的安全防護措施;對人員可觸及的照明設備,當表面溫度高于70℃時,應采取隔離保護措施。
8.3.1 安裝在人員可觸及的防護欄上的照明裝置應采用特低安全電壓供電,否則應采取防意外觸電的保障措施。
◆《LED室內照明應用技術要求》GB/T31831-2015
6.4.1 安裝在人員可觸及的場所時輸入電壓應為安全電壓。
其中,GB55016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必須嚴格執行。上述人員可觸及有兩個關鍵詞:人員和可觸及。
1、人員
人員包括熟練電氣技術人員、受過培訓的電氣人員和一般人員三類,這三類人員是有標準定義的,GB/T2900.73-2008《電工術語 接地與電擊防護》給出答案,如下定義所示,該標準修改采用IEC60050-195:1998,因此,在國際上都通用。
術語:熟練電氣技術人員
定義:具有相應教育和經驗,能察覺和避免由于電引起危害的人員
舉例:電氣工程師
術語:受過培訓的電氣人員
定義:有熟練電氣技術人員充分指導或監督的,能察覺和避免由于電引起危害的人員
舉例:電工
◆術語:一般人員
定義:既不是熟練技術人員,也不是受過培訓的人員
舉例:非電氣專業人員
因此,標準條文中出現泛泛的“人員”均為以上三類人員統稱,對人員起到安全保護作用。但是,一般人員是非電氣專業人員,是保護的重點。而電氣專業的熟練電氣技術人員、受過培訓的電氣人員需要維護、維修時有相應的標準、規定、流程要求,例如維修時先需斷電,維修好后先試機。
2、可觸及
顧名思義,“可觸及”為正常情況不需要借助于工具人就可以觸碰到設備外殼。外殼帶電或高溫對人都是危險的,都會造成人身傷害。
3、人員可觸及
綜上所述,人員可觸及的條款適用于所有人員,同時要求電氣專業人員在維護、維修時應按相應的標準、規定、流程開展工作。
作者:李炳華
共有訪客發表了評論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