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閃光:容易引人注意,常用來表示剛出現的故障或第一故障
②平光:“確認”以后繼續存在的故障或第二故障
③紅色燈:超限報警或危急狀態
④黃色燈:低限報警或預告報警
⑤綠色燈光:運轉設備或工藝參數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為了保證報警系統正常工作,需要定期檢查報警系統的燈光、音響回路是否正常。但在報警狀態下不能進行試燈,以避免誤判。對于一般事故閃光報警系統,它的各種工作狀態如下表所示,對燈光及報警狀態的熟悉是最基本的要求。
一般事故閃光報瞥系統工作狀態表

昌暉儀表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八路閃光報警儀、方形八路閃光報警儀、十六路閃光報警儀燈光和報警音響也是遵循這個原則來生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