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液化烴儲存領域,安全設計規范的更新對保障生產安全至關重要。SH/T3136-2024《液化烴球形儲罐安全設計規范》與SH/T3136-2003標準相比,究竟有哪些顯著變化?這些變化又將如何影響我們的安全管理和操作流程?隨著技術的進步和行業需求的變化,新標準是否能更好地應對潛在的安全隱患?本文將深入對比SH/T3136-2024和SH/T3136-2003這兩個版本在儀表自控部分的差異規范。 SH/T3136-2024新增內容 3.3 事故切斷閥 emergency shutoff valve 用于安裝在液化烴球罐的進出口管道上,當球罐發生火災、泄漏等事故時能夠快速及緊密切斷(TSO)和隔離的開關閥。事故切斷閥應具有自動和手動關閉功能,手動關閉功能應包括控制室遙控手動關閉及現場手動關閉。
5.1 溫度測量 5.1.2 溫度計的選用和安裝應符合GB/T12337-2014附錄B.6的要求。溫度計安裝位置應保證在最低液位時能測量到液相的溫度而且便于觀測和維護。 5.2 壓力測量壓力表的選用應符合GB/T12337-2014附錄B.4.1的要求。 5.2.2 壓力表的安裝除應符合GB/T12337-2014附錄B.4.2的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b)壓力表與壓力變送器不應共用開口。 5.3.3 液位計的選用與安裝應符合GB/T12337-2014附錄B.5和SH/T3005的要求。 5.3.4 最冷月平均溫度低于0℃的地區,使用磁翻板液位計時應采取防凍措施。
7.2 事故切斷裝置 條文說明:7.2.1、7.2.2 該兩條是根據GB/T12337-2014 B.3的要求。 7.2.3 事故切斷閥應為故障安全型,當采用易熔元件自動切斷裝置時,應在溫度達到120℃時自動切斷。 條文說明:7.2.3根據NFPA58:2014的6.12.6規定,事故切斷閥應配備最高動作溫度為250°F(121°C)的溫度敏感元件。 原文為:Emergency shutoff valves shall be installed so that the temperature-sensitive element in the valve, or a supplemental temperature-sensitive element that operates at a maximum temperature of 250°F (121°C) that is connected to actuate the valve, is not more than 5 ft (1.5m) from the nearest end of the hose or swivel-type piping connected to the line in which the valve is installed. 7.2.4 事故切斷閥的執行機構及其附件應具有防火措施,防火性能應符合SH/T3005的規定。 7.2.5 事故切斷閥的全行程關斷時間應符合SH/T3005的規定。 7.2.6 事故切斷閥的現場操作開關應設置在液化烴球形儲罐區的防火堤外,其接點信號應直接送至氣動執行機構的電磁閥或電液執行機構的ESD動作端子。
7.7 防雷與防靜電 7.7.5 球形儲罐扶梯入口處應設消除人體靜電裝置。 SH/T3136-2024較SH/T3136-2003的變化 SH/T3136-2024已刪除內容 5.2 壓力測量 5.2 單獨設壓力高限報警。壓力表與球形儲罐之間不得連接其它用途的任何配件或接管。 SH/T3136-2024已變化內容 5.3 液位測量 5.3.1 液化烴球形儲罐應至少設置兩套遠傳連續測量液位計,宜采用不同測量原理的液位計,其中至少一套應具有就地液位指示功能。 SH/T3136-2003版:5.3.1 液化烴球形儲罐應設就地和遠傳的液位計,但不宜選用玻璃板液位計。
5.3.2 球形儲罐應設高低液位報警。高液位報警的設定高度應為球形儲罐的設計儲存高液位。高高液位報警的設定高度不應大于液相體積達到球形儲罐計算容積90%的高度。必要時可增設低低液位報警。 SH/T3136-2003版:5.3.2 液化烴球形儲罐應設高液位報警器和高高液位連鎖。必要時應加設低液位報警器。
7.2 事故切斷裝置 7.2.1 液化烴球形儲罐的儲存物料進出口應安裝事故切斷閥。 SH/T3136-2003版用詞為:緊急切斷閥;2024年版用詞為:事故切斷裝置。 SH/T3136-2024較SH/T3136-2003無變化 5.1 溫度測量 5.1.1 液化烴球形儲罐本體應設置就地和遠傳溫度計。 5.2 壓力測量 5.2.1 液化烴球形儲罐應設置就地和遠傳壓力表。 5.2.2 壓力表的安裝除應符合GB/T12337-2014附錄B.4.2的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a)壓力表應設置在頂部氣相空間;